
- 索 引 號:LY05100-2500-2025-00074
- 備注/文號:汀政征〔2025〕37號
- 發布機構:長汀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7
- 內容概述: 長汀縣人民政府關于長汀縣2025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 有 效 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長汀縣2025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1.批準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2.批準文號:閩政地〔2025〕629號
3.批準時間:2025年8月25日
二、批準征收土地的面積、坐落、四至范圍
征收大同鎮東埔村園地0.011公頃、林地0.2504公頃,李嶺村園地0.0907公頃、林地0.5327公頃,其他農用地0.0128公頃。其四至:略(具體范圍詳見用地紅線圖)。
三、批準征收土地用途
2025-06-01地塊批準用途為特殊用地—殯葬用地。
四、實施征地行為的單位
征地實施單位為長汀縣人民政府。
五、實施征地行為的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
六、對土地征收行為不服的法定救濟方式和申請的期限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5〕629號文件批準的征收事項不服,可自本公告發布期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禁止事項及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項
本公告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騰退土地及地上物、構筑物、建筑物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補償安置標準、地面附著物補償、人員安置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長汀縣2025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5〕629號)
2.2025-06-01地塊用地紅線圖
長汀縣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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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2102000140號


